低价公家财产属于侵占罪的一种,违反了我国刑法相关规定,被视为刑事犯罪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272条的规定,侵占公私财物罪是指以故意为目的,违法占有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而低价公家财产,是指以低于其真实价值的价格获取公家财产的行为。
低价公家财产的性质是侵占公家财产,它对社会公共利益和经济发展造成严重负面影响。低价出售公家财产使得国家的财政收入减少,挤占了公共资源,导致财政经济的不平衡。这不仅损害了国家的经济利益,也对社会公平正义产生了严重的破坏。同时,低价公家财产的行为也使得公共财产管理体制遭遇严峻挑战,危害了公共财产的保护与维护。
对于低价公家财产的行为,我国刑法明确规定其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第272条,低价公家财产的数额大于10000元但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处以拘役、管制或者短期有期徒刑,并可以处以罚金;数额较大的,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低价公家财产行为还可能涉及其他刑事犯罪,例如贪污罪、行贿罪等。
需要注意的是,低价公家财产属于侵占罪的一种,是指以低于真实价值的价格获取公家财产的行为,而并非一般意义上的低价交易。所以在正常的市场交易中购买公家财产并不属于低价公家财产的行为,而只有在以低于真实价值的条件下获取公家财产才会构成低价公家财产罪。
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